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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員工工傷工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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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員工工傷工資待遇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事業單位試用期工資待遇規定

(一)試用期工資

機關新參加(錄用)工作人員均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

1、直接從各類學校錄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按附表一執行。

2、其他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工資,按管理許可權由主管部門參考錄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錄用後擬任職務確定,原則上應略低於本單位正式任職的同等條件人員。

(二)試用期滿後工資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後,按所確定的職務,級別領取相應工資。

1、直接從各類學校錄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後的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附表一執行。

2、其他新錄用人員,按所任職務,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其基本工資原則上應高於試用期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