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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湖北發放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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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是一年中最熱的時候,尤其是對於一些室外勞動工作者來說,在烈日炎炎下工作是非常辛苦的,因此國家規定在夏季高溫天工作時可以獲得高溫補貼。由於氣候條件的差異,我國各個地區的高溫補貼標準也不一樣,那麼高溫補貼湖北的發放標準是什麼樣的呢?

高溫補貼湖北發放標準是多少?

一、高溫補貼湖北發放標準

根據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安監局、省衛生廳、省總工會、省國稅局、地稅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39號)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為12元/天,執行時間為6、7、8、9四個月。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二、高溫防禦指南

1、應儘量避免午後高溫時段的戶外活動,老、弱、病、幼人群尤要防暑降溫,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2、有關部門注意防範因用電量過高,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裝置負載大而引發火災;

3、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的作業人員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注意作息時間,保證睡眠,必要時準備一些常用防暑降溫藥品;

5、媒體加強防暑降溫保健知識的宣傳,相關部門、單位落實防暑降溫保障措施;

6、室外工作者應避開炎熱時段。凡45歲以上或身體狀況不良人員,不應參與在高溫烈日下勞動強度大、危險性高的工作;

7、控制高溫期間加班加點,保證職工有充分的休息時間。

綜上所述,根據高溫補貼湖北省的發放標準,在6月到9月這四個月期間勞動者在溫度達到35度以上的勞動場所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發放每人每天12元的高溫補貼。勞動者在高溫天工作時應做好防暑降溫的保障措施,保證充分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