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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溫津貼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2.51W)

隨著夏季的到來,各地的溫度逐漸升高,達到了很高的溫度,可以說室外的溫度達到近年來的最高溫度,那麼夏季高溫天氣來臨,各地的高溫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呢,而北京高溫津貼政策是怎樣的呢?大家都應該好好了解一下,下文中就北京高溫津貼政策進行了詳細的分析。

北京高溫津貼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高溫補貼發放月份

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在6—8月份發放高溫補貼。

二、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高溫補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高溫補貼發放物件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裡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它高溫福利。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北京高溫津貼政策以及發放標準在文章中說的很清楚,國家的政策還是對人民群眾還是很好的,要了解相關的內容以及諮詢,保護好自己的相關權益,上文中對北京高溫津貼政策進行了分析以及詳細敘述,具體問題還是要到相關部門瞭解和諮詢,希望能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