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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肅省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樣的?

高溫補貼 閱讀(1.31W)

甘肅高溫補貼標準是省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按在崗職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在每年6月-9月發放。符合發放範圍和條件的勞動者未領到高溫津貼,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1年甘肅省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樣的?

一、甘肅省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樣的?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二、高溫補貼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

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山東省,為120元每人每月。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以上就是甘肅省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樣的的相關介紹。從上面我們可以得知,高溫補貼在各個省份都是有著不同的標準的,所以高溫補貼的話題熱議度也在持續升溫,甘肅省的高溫補貼標準是按照溫度和在職員工的工作時間數來判定的,長時間曝露在35攝氏度陽光下對人體的傷害也很大,所以符合標準下,企業沒有發放高溫補貼時,是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