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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1高溫費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 閱讀(2.7W)

上海2021高溫費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的作用是在炎熱的夏季保障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我國對勞動者的高溫補貼費的發放制訂了相關的標準,它規定了高溫補貼的費用不得低於每月60元,不過全國各地的高溫補貼發放會在國家最低標準的基礎上作一定的調整。那上海2017高溫費標準是多少?一起通過下文作一個瞭解吧。

一、上海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

據瞭解,上海高溫津貼,仍沿用2011年釋出的標準,上海市高溫費每月200元,連發4個月,從2011年開始,上海的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執行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勞動者共可領取800元的高溫津貼。

二、上海高溫補貼的發放主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稱用人單位。23號文明確,雖然夏季高溫津貼的發放主體是企業,但是“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個體工商戶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如民辦幼兒園,民辦國小、中學、大學,民辦醫院、療養院,民辦藝術表演團體,民辦福利院等。

本市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企業一樣,都要參照執行有關高溫費發放規定,但是機關事業單位不參照執行。

三、上海高溫補貼的發放條件

對於高溫費的發放條件,23號文明確:“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夏季高溫津貼發放的條件就是在高溫崗位上工作。什麼是高溫崗位呢?一是露天工作的崗位,二是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工作場所工作的崗位。有人問:“上夜班的職工有沒有高溫費?”如果屬於以上兩種崗位的,也應發放高溫費。

但是有的職工說自己的工作“一半在露天”,該不該發高溫費?由於一些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對哪些崗位可以享受高溫津貼看法不一,各單位的情況也存在著不小差異。為此,23號文明確:“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用人單位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它的發放時間為四個月。這比國家規定的三個月發放時間要多出一個月。除了上海以外,各國各大城市的高溫補貼標準也都遠遠高於國家規定的60元,一些地區由於進入高溫天氣的時間較早,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甚至可以達到5-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