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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定高溫補貼的規定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1.41W)

最近一段時間,有很多地區持續高溫,有些地區的溫度甚至超過了40攝氏度,在這樣的天氣下,進行露天的工作,可能會出現中暑等現象,嚴重時甚至會出現生命危險,所以國家出臺了相關政策,會對露天工作的工人進行高溫補貼,那麼國家法定高溫補貼的規定是什麼?在下文中將帶來具體介紹。

國家法定高溫補貼的規定是什麼

一、國家法定高溫補貼的規定是什麼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二、高溫補貼領取人群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

上面的文章中詳細介紹了國家法定高溫補貼的相關規定,國家出臺高溫補貼是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同時,保護露天工人在工作時的安全,在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攝氏度以上時,用人單位就需要對工人發放高溫補貼,同時上文也給出了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可以進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