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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高溫補貼 閱讀(9.17K)
時間:2023-12-07 17:21:30瀏覽:2458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重慶市的高溫補貼標準是按照每一個人在高溫補貼的月份每天至少五塊錢進行發放的。如果是屬於中度高溫天氣,那麼每一個人能夠享受到的高溫補貼是每天至少十塊,如果是非常強度的高溫天氣,那麼每個人每天至少是15塊。
重慶市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一、重慶市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高溫天氣期間,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勞動者已經依法享受高溫作業崗位津貼的除外。

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集體合同中約定,也可以在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經民主程式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各行業(領域)對高溫津貼、高溫崗位津貼有專門規定,且發放標準高於本辦法規定的,按行業(領域)的規定執行

勞動者的高溫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約定的工資支付週期和期限足額支付;沒有約定的,每月支付一次,於次月與勞動者工資一併支付。發放高溫津貼應當做好發放記錄。

二、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補貼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所需費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2、用人單位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3、如果勞動者高溫津貼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4、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處罰:

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重慶市的高溫補貼是按照具體的一般和強度高溫天氣來計算髮放的,如果是在普通的高溫天氣進行工作的,那麼每個人他每天至少是有五塊錢的補貼,如果這個溫度稍微強一點,通常每個人每一天至少有十塊錢,如果是氣溫非常強烈,那麼每個人每一天至少都是有15塊的高溫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