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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押借款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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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質押借款合同範本

應收賬款質押借款合同範本

出質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為了確保向XXXX銀行新增借款當中的貳佰萬元能夠按期還貸,願意向乙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依據《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保證。

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的出質權利權屬完整,不存在爭議糾紛。

2、本合同項下甲方出質在南寧市的人人樂超市、夢之島百貨、華聯超市、南城百貨超市甲方的應收款是真實、合法的、有效,該應收款還未清償也未到清償期。

第二條:反擔保的債權及金額。

反擔保的債權:甲乙雙方於2009年4月日簽訂的《委託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債權(貳佰萬元貸款本息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質押反擔保範圍。

甲方質押反擔保的範圍包括:貳佰萬元本息、違約金、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含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利。

甲方出質的應收款項為貳佰萬元人民幣,包括在南寧市:人人樂超市、夢之島百貨、華聯超市、南城百貨超市代甲方銷售商品未來12個月到期的應收款。出質人名稱:銀行賬號:開戶銀行:.

第五條: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商品銷售合同、進入超市的商品明細清單、對賬單、欠條等)當甲方按期還貸後,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第六條:質押登記。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內協助乙方到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分行證信中心辦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應註冊為登記公示系統的使用者。應收賬款是指甲方提供給第四條中的四家超市的商品而獲得的要求四家超市付款的權利,包括現有的和未來12個月到期的(一年內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一年的)貨款。

第七條:質押權利的處置。

應收賬款屆滿一年,還貸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有權處理:當甲方不按期還貸時,乙方代償後有權從應收賬款中清償債權。

第八條:特別約定。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應收賬款的權利憑證、合同和其他相關資料。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真實的債權債務,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當貳佰萬元應收賬款足額時,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證據。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贈與、轉讓、重複質押或者用其他方式處理本合同的應收賬款。

4、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撤銷、變更或者解除。

5、甲方如有重大事項發生變動,應當及時(重大事項發生變動前十日)書面通知乙方。重大事項是指:公司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經營範圍、股權變動、出質權利發生權屬爭議、法定代表人變更等。

6、乙方債權得於清償後還有剩餘的應收賬款,剩餘部分歸甲方所有。

7、乙方有權不定期對甲方出質的應收賬款進行檢查,或者要求甲方提供應收賬款清單,甲方應當積極配合。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自權利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分行證信中心登記備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