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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居間協議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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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居間協議續簽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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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續簽協議書


合同續簽協議書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在年月》(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約定由乙方為甲方提供 服務,因原合同即將到期,甲乙雙方又有繼續合作的意願,故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原合同有效期延長之有關事宜約定如下:

1、在本續簽協議有效期間內,雙方的各項權利義務關係均適用原合同。

2、本續簽協議有效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可於本協議到期之日前協商再次續簽之有關事宜。

3本協議只涉及對原合同有效期限的變更,原合同所涉及的費用、服務內容及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等其它合同內容均不發生變化。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合同到期續簽怎麼寫】

乙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