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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簽訂分居協議 | 分居協議要怎麼籤

家事糾紛 閱讀(2.46W)

如何簽訂分居協議,分居協議要怎麼籤

所謂分居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就終止夫妻同居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有時候,分居事實很難舉證,但是分居協議可以為離婚案件的審理充當證據。要如何簽訂分居協議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如何簽訂分居協議

所謂分居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在不解除婚姻關係的前提下,就終止夫妻同居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在分居協議中需要約定以下事項:

1、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說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協議中要說明子女有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3、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若同意,可以在協議中規定分居期間雙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權(但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違反則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雙方若同意,可以約定分居期間因為一方而產生的債務一律視為個人債務(同樣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違反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4、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複合而要求離婚的,可協議離婚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5、分居的終止。協議分居可基於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製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二、分居協議應該如何訂立

簽訂分居協議,應當保證協議的內容合法、完整,而且沒有爭議。一般情況下,分居協議的內容包括:

1、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複合而要求離婚的,可協議離婚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2、分居的終止。協議分居可基於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製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3、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說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4、協議中要說明子女有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5、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簽訂分居協議,可以使夫妻雙方暫時分離,各自冷靜,避免不必要的衝突,並反省除離婚外是否有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也可以為離婚案件的審理提供證據。至於如何簽訂分居協議,本站小編也在上文中做出了相應的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