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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終止確認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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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收票據終止確認是什麼意思

應收票據終止確認是什麼意思

應收票據終止確認是指該票據喪失票據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說票據喪失及追索權。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尚未到期兌現的商業票據,是一種載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點、付款金額和付款人的無條件支付的流通證券,也是一種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轉讓給他人的債權憑證。

二、應收票據的幾種情況: 

1、賒銷時,借:應收票據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款時,借: 貸:應收票據

3、貼現時:(1)符合有關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借:財務費用,貸:應收票據;

(2)不符合有關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借: 財務費用,貸:短期借款。

4、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的,借:材料採購或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銀行存款(收補價),貸:應收票據銀行存款(支補價)

實務中,為加快資金週轉速度,公司通常將收到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取得現金,或者背書轉讓給供應商,以支付採購款。年報分析中發現,對於已背書或貼現且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部分上市公司予以終止確認。根據《票據法》,追索權是票據持有人的法定權利,即在承兌人不支付票據款項,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據背書轉讓人予以追索。因此,票據在背書或貼現後,其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很可能沒有完全轉移,在後續持票人追索時,還可能存在支付的義務。年報分析發現,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對已背書或貼現且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予以終止確認後,未在財務報表中補充披露終止確認的票據,未對票據被追索時可能存在的支付風險予以清晰說明。

雖然說票據是我們申訴的有力證據,可是並不是任何情況都可以使用,在終止確認後,票據就沒有了法律效力。在賒賬,收款,貼現時都可以要求開票據作為憑證。另外在上市公司中,一定要在財務報表中補充說明確認終止的票據,清理被追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