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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股權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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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股權轉讓協議

合夥人股權轉讓協議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轉讓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丙方(受讓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丙、三方根據《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和乙方退夥事宜約定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2、甲方、乙方自願退出合夥(實際是甲方、乙方自願轉讓合夥期間的股權),丙方同意甲方、乙方退夥,並且丙方同意作為受讓人就甲方、乙方在合夥中的股權受讓。

3、甲方和乙方在三方合夥中的股權經三方共同評估作價為(大寫): 元人民幣(小寫: 元整)。

4、丙方作為三方合夥人之一同意甲方和乙方的股權評估作價,並且同意支付甲方和乙方共計(大寫): 元人民幣(小寫: 元整),作為甲方和乙方退出該合夥的股權轉讓金。但是三方合夥期間因經營該店面所產生的有關費用必須如實告知並由三方共同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稅費、房屋租金、物業管理、及經營小吃時採購產生的對外債務等一切費用)。

5、丙方自受讓該店面之後該店面所有的經營權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6、基於三方之間的信任,丙方自願於2015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將該店面轉讓於他人(第三人)。

7、甲方和乙方於本協議簽字時生效並正式退出該合夥。

8、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可以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人民法院裁決。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v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1、甲方、乙方、丙方身份證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