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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約定 | 不負擔合夥虧損

合夥合同 閱讀(1.14W)
合夥協議約定:不負擔合夥虧損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協議能否約定不負擔撫養費


首先,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可見,在離婚後,無論是否與自己共同生活,未成年子女仍有權利要求父母雙方履行撫養和教育義務,該項權利屬於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權利。

其次,離婚協議屬於雙方自願達成的有關離婚相關事項的規定,我國的法律充分尊重了離婚雙方的意思自治,對離婚協議的內容沒有加以明確的限制。但是,按照法律的一般原理,協議雙方只能對自己的權利義務加以約定,不應在協議中剝奪限制他人的權利,否則應屬侵害了他人權利而造成該部分內容的無效。

在協議對孩子撫養問題作出處理的時候,其實法律上面作出的干涉是很少的,只要作出的約定沒有違反法律規定,那就認為是具有效力的。因此即使離婚的時候是協商確定撫養費的,之後符合規定情形的話也是可以對撫養費進行變更。具體協商的撫養費如何變更,律師365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