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想要結為法律上認可的夫妻就必須要登記並且領取結婚證,而在結婚之後又想要生育子女就需要在國家政策之下領取準生證之後才能夠被允許合法生育,但是很多新婚的夫妻好不容易完成結婚證的辦理卻不清楚準生證。那麼,領取結婚證準生證等的流程是什麼?
一、領取結婚證準生證等的流程
結婚證辦理流程:
男女雙方符合民法典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專案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準生證辦理流程:
一、準備“申請”,夫妻雙方各自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在戶口所在地加蓋計劃生育章,(需要三級證明,(1)需蓋村或居委會章(2)需蓋鎮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章(3)需蓋縣或區計生委章) 1、女方戶口本 2、結婚證
三、拿“申請”及男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去男方檔案所在地蓋章。
1、女方婚育狀況證明
2、男方存檔證明
3、結婚證
四、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領取準生證(需蓋三個章)。
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 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
3、申請
4、男女雙方戶口本原件、影印件(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
5、結婚證原件、影印件
6、準生證
五、男方拿領取的準生證去檔案所在地蓋章。
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
2、存檔證明
3、結婚證原件
六、女方拿領取的準生證去戶口所在地街道蓋章。
1、男女雙方戶口本
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
3、結婚證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蓋章。
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
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
3、申請
4、男女雙方戶口本原件、影印件(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
5、結婚證原件、影印件
6、準生證
領完結婚證的夫妻除非不想生育否則都需要到相關部門登記領取準生證,沒有準生證的夫妻堅持生育就違反了國家對計劃生育方面的政策規定,不僅得不到國家的物質扶持還可能因此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