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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領結婚證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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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領結婚證的流程是什麼?

一、上海浦東領結婚證的流程是什麼?

上海浦東領結婚證的流程主要是: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4、結婚登記的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附:結婚登記收費標準:每對9元(各區可能會有所不同)。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③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③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③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雙方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雙方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雙方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居住或者戶籍在上海的老百姓有成家結婚的需要時應該提前準備好證明自己身份的材料交給民政區域性門,經過稽核沒有任何的限制問題之後就可以拿到結婚證件,而從申請到稽核成功是不需要太久的時間而當場就領取到的,但是一旦登記之後就會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