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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期間假期延長嗎

年假 閱讀(2.99W)

一、防控疫情期間假期延長嗎?

防控疫情期間假期延長嗎

疫情期間國務院已經延長了假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2、各地大專院校、中國小、幼兒園推遲開學,具體時間由教育部門另行通知。

3、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二、企業不經政府同意私自提前復工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行政責任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第50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其中有一種情況: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釋出的決定、命令的。

2、民事責任

依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中第77條規定:單位或個人違反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例如單位違法規定提前復工,造成無辜員工感染,應當承擔對被感染員工的賠償責任。

3、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中第115條規定,放火、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犯罪的,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疫情重災區各行各業的休假都被延長了,但具體延長到什麼時候,這個問題沒有任何人能給出準確的答案,因為某種程度上,疫情的發展不是人為可以完全控制住的。包括企業決定提前復工,其實也是有一定風險的,只能認真做好各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