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節假福利>產假>

勞動保護法產假工資獎金是怎麼規定的

產假 閱讀(1.77W)

一、勞動保護法產假工資獎金是怎麼規定的?

勞動保護法產假工資獎金是怎麼規定的

《勞動保護法》中沒有產假工資獎金的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產假期間的工資跟上班期間的工資是一樣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二、產假期間領取生育津貼需要哪些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影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影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影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

5、報銷資料涉及影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稽核。

簡單來說,產假期間一定有工資,但不一定有獎金,即使沒有休產假,法律也沒有規定公司必須要發獎金。如果生育津貼低於上班期間的工資,不足的部分應該由用人單位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