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者休產假怎麼申請?
勞動者休產假應當書寫書面的申請書,然後遞交給單位就可以了。
尊敬的領導:
我於___年___月___日生下寶寶,根據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順產產假90天,晚婚晚育多30天,寒暑假順延),特申請休假128天,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懇請批准,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有關產假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產假的時間規定
a、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b、產檢假
(1)女員工妊娠第一到六個月期間可享受一天的產檢假,進行妊娠確定、產假檢查、生育培訓等。
(2)女員工妊娠第六個月及第七個月期間,可享受每月一天的假期。
(3)女員工妊娠第八個月期間可享受兩天的假期。
(4)女員工妊娠九個月以上可享受四天的假期,但其中兩天包含在預產假中。
(二)產假的待遇規定
1、保胎假期間,工資要按照病假的標準進行發放;
2、臨產前的假期,工資應按照正常工資的80%發放;
3、產假期間可領取生育津貼;
4、哺乳假期若不超過6個半月,工資應按正常工資的80%發放,若超過6個半月則按70%發放。
(三)產假證件規定
女職工休產假需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準生證、孩子的出生證明以及獨生子女證等相關證明。同時規定如果產婦在孩子出生四個月內辦理了獨生子女證明,則可在原來產假的基礎上多享35天的假期。
在當代的中國,為了保障女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規定的有休產假的這樣一種方式,所以對於女性員工來說,生完寶寶之後是可以休產假的,但是必須要提前書寫好書面的休產假的申請書,然後提交給領導來進行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