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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請病假條件是什麼?

病假 閱讀(2.41W)

在工作過程中,職工會面臨生病的情況,生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可能是工作勞動強度過大等,這時候需要向工作單位病假,來獲得充分的休息時間,獲取充沛的精力和體力。那麼,職工請病假條件是什麼呢?有什麼要求呢?小編整理相關知識,供大家參考。

職工請病假條件是什麼?

一、怎麼請病假

病假的法定來源為:(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任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由於前款只是一個部門規章,那麼也可以認為法律來源為《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首先,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那麼就要以單位合法的,經過民主程式的制度為準;單位有權依據制度規定病假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稽核材料,同時要求與員工隨診或複查。申請病假要符合單位程式性要求,並得到批准。但本人處於緊急情況,可以假後補正,或由家人代辦。

病假是否完全等同醫療期

並不是,醫療期是《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單位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保護時間。病假是醫療期的子集,請病假的時間都要納入醫療期內。醫療期的長短按照本人社會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綜合計算。以《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內容為準。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第4條規定。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二、病假期間發放工資標準

仍然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但是上海市除外,依據《上海市勞動保障局關於病假工資計算的公告》:疾病休假工資標準: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請病假過長的,則當年不再享受帶薪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需要請病假時,可明確相關工作單位的制度,按照制度申請病假,如果遇到緊急情況,也可假後補正,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處理。病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也有相關規定。大家如果還存在什麼疑惑,可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