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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的滯納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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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的滯納金是否合法?

有過租房經歷的人都知道,有租房滯納金一說,但不一定都清楚一旦產生租房滯納金,具體的金額是多少?對於租房滯納金這方面知識的缺失,很容易造成大家在繳納租房滯納金的時候,出現多給錢的情況。究竟實踐中約定俗成的房租的滯納金是否合法呢?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房租的滯納金是否合法

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型別。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賃應約定違約金,而非滯納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但同時應該注意:在我國的司法理論和實踐中,認為根據合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違約金的性質應當以補償性為主,以懲罰性為輔。

二、房租的滯納金一般是多少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後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房租的滯納金是否合法這個問題,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就房租而言,一般當事人可以約定的是違約金,而不應該是滯納金。即,當事人可以在租房合同中約定,要是承租人不按時繳納足額的房租,則就需要對出租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湛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