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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病假單可以補開嗎?

病假 閱讀(7.35K)
時間:2023-09-15 12:00:42瀏覽:10276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法律規定病假單可以補開,但是必須是真實的。因為現在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是根據法律當中的要求,如果要請長期病假的話,是需要由醫院出具醫學診斷證明,而且本人也是需要保證醫學診斷證明是真實的。
法律規定病假單可以補開嗎?

一、法律規定病假單可以補開嗎?

法律規定病假單可以補開,但是必須是真實的。

XXXX醫院

診斷證明 00001 科別:

姓名:

性別:

年齡:

聯絡地址: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 就診日期:

診斷意見:

建議:

負責醫師:

20XX年XX月XX日

二、病假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6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為12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8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

醫學證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醫學文書,依法出具醫學證明是法律賦予醫療機構及其執業醫師的權利和責任。為加強醫院診斷證明和病假證明的管理,規範醫師執業行為,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檔案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檔案;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禁不見患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出具人情診斷證明。對不按《執業醫師法》規定要求出具證明所產生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全院通報批評、罰款300-1000元、取消處方權3-6個月等處罰,引發醫療糾紛的按照《執業醫師法》和醫院相關規定處理。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請長期病假,那麼必然是需要有充足的理由的,畢竟在病假期間這段時間內還是需要正常的支付工資的。所以這就會涉及到醫院所出具的醫學方面的證明,必須要規範的出具,弄虛作假的情況之下,是需要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