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懷孕可以休多久病假
孕婦的病假天數一般是醫生根據病情來確定的,以下各類孕婦孕期前後常見的各類症狀和休病假參考天數,也是醫生給予孕婦休病假的依據,供參考:
1、正常分娩:產假90天。
2、助產(側切、頭吸、產鉗、臀牽引):產假97天。
3、剖宮產:產假105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即二胞胎休息105天,三胞胎休息120天。
5、流產:懷孕3個月以內的流產,休息20-30天,懷孕3個月-7個月流產的,休息50天;7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4、妊娠反應(劇吐、尿酮由陽性轉陰性後):休息1-2周。
5、先兆流產(有腹痛或下墊感、少量陰 道出血、需安胎者):休息2周.
6、葡萄胎手術:術後休息1個月,葡萄胎第二次刮宮:休息2-4周。
7、先兆子癇:住院治療治癒後休息至分娩。
8、妊娠水腫:休息2-4天。
9、妊娠中毒症(輕度):妊娠水腫( )以上,輕度高血壓,休息1周。
10、妊娠合併外陰嚴重靜脈曲張:休息2-3周。
11、產後惡露延長:休息5天。
二、孕婦休病假工資怎麼算?
(一)、孕婦休病假天數在6個月內的,病假工資為: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6.本人工資按“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計算。
(二)、孕婦休病假天數在6個月滿後,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三、孕婦可以休哪些假?
1.保胎假:休假時間根據具體疾病來安排,保胎假的待遇和病假待遇一樣;
2.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的,可以休產前假,休假時間一般是兩個半月;
3.產假:一般產假天數為90天,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員工在懷孕期間如果生病的話,可以請病假,病假的天數需要根據病情來進行判斷,其次員工在懷孕的期間還享有正常的分娩的假期,一般產假是90天的時間,如果流產或者是剖宮產,以及其他的懷孕反應,假期都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