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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5.28K)

離婚訴訟需要去對方的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訟費繳納後等待通知即可。案件最後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鑑定人員翻譯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誤工補貼。
單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程式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當事人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鑑定人員翻譯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誤工補貼。案件受理費: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總額不超過20萬,不另行交納,超過部分按0.5%交納。這部分先由原告預交,判決離婚時,一般由雙方負擔。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單方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