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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脅迫離婚的步驟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1.6W)

(一)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因受脅迫而申請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本人。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婚姻當事人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案件,應當適用簡易程式或者普通程式。無效或可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

關於脅迫離婚的步驟

(二)可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其婚姻的,關於脅迫婚姻的離婚正常如何處理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2、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