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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近親結婚的法律規定有什麼

結婚律師解答 閱讀(6.91K)

根據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有:
1.具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但是,《民法典》生效實施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不再作為禁止結婚的法定事由了。另外,婚前檢查都是靠自願,法律也沒有強制規定領結婚證必須婚檢。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禁止近親結婚的法律規定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