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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效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2.43W)

夫妻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效

夫妻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效

1、雙方必須明確是自願離婚;

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是雙方協商達成;

3、在離婚協議書中需表達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的處理意見。

4、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5、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6、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得剝奪或限制雙方任何一方的合法權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