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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出軌證據才會被採用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03W)

可以通過以下收集證據:

1、與外遇物件來往的簡訊、郵件、聊天記錄;

2、出軌一方的陳述、悔過書、保證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出軌方與對方親密關係的照片、聊天記錄、錄音錄影;

4、證人證言等。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如何收集出軌證據才會被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