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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出軌的證據如何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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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婚內出軌的證據該怎麼收集

婚內出軌的證據如何收集

實踐中,建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收集對方婚內出軌的證據:

1、捉姦時儘可能邀伴同行

當知道對方準備或者正在與他人通姦時,儘可能邀請兩到三個願意出庭作證的人一起前往捉姦,這樣即能儘量爭取更多的人證。同時儘可能用照相、錄音、攝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記錄,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儘可能多地收集間接證據

抓姦並不一定要抓到現場,可以儘可能收集其他間接證據,如:QQ或微信聊天記錄、電話記錄、簡訊內容、電子或紙質書信、兩人在公共場合較為親密的照片、一起旅遊的合影、租房合同、物業和水電費憑據、開房記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互贈禮物、村(居)委會、派出所的證明等等。

3、對易消失、更改的證據及時保全、固定

有些證據可能是稍縱即逝的,比如通姦現場等無法再現的場景,可以通過請求公權介入做筆錄的方式固定,這樣,即使對方以後刪除或者更改,那也不受影響。

4、監聽監視須謹慎

一些當事人為了取得配偶方不忠的證據,通過不正當途徑採購、安裝監聽和監視裝置,而我國法律對這些裝置的使用有嚴格的法律規定,稍有不慎則可能會違反相關法律,最終將承擔行政甚至刑事責任處罰。

5、適當藉助公權

當事人擅自闖入他人住宅取證,既可能引發侵權責任,也會導致證明力低下等。因此,建議適當藉助公權介入。

二、婚外情證據收集的技巧

1、固定易失的外遇證據

對於婚姻一方與外遇物件來往的手機簡訊內容、電子郵件內容、電腦部落格日記、qq聊天記錄,如果可能應該應當委託公部證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己固定儲存起來,手機簡訊可以連著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路資料可以擷取全屏儲存。

2、收集文字證據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為突然曝光事發初期,礙於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開房約會、非法同居等行為,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供職單位發覺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為等時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檔案材料;知情人或證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

3、採集視聽證據

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影和照片,這些證據材料委託第三方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代理採集,則更為安全可靠和具有獨立證據效力。只要不違法,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拍攝和錄製的影音資料,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且有證明力的。

4、採集現場證據

採集捉姦在床的現場證據,最好是拍攝錄影更能說明問題;此類證據採集難度很大,也較為容易引發激烈的現實衝突;法院通常不提倡此類證據,司法界對此類證據採集方法爭議較大。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並沒有將出軌作為法定的離婚理由,但是可以以“感情確已破裂”作為理由要求離婚,而收集相關出軌證據證明出軌事實的,也可以有效證明“感情確已破裂”,在離婚訴訟過程中也會作為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一般來說,出軌並不能影響離婚雙方婚姻財產分割,除非雙方之間簽訂過“忠誠協議”或者“婚前協議”等,協議內容明確一方存在出軌行為將淨身出戶的條款,否則出軌基本不會對財產分割有太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