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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轉移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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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1、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一年內時效。

2、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對方請求履行離婚協議的訟時效為兩年,自約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離婚後,一方拒不履行離婚協議或者不完全履行離婚協議給付另一方財產或者相關款項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的效力,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離婚財產轉移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