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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可以約定放棄嗎?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3.32W)
探視權可以約定放棄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探望孩子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同時,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對孩子的探望,有利於減小父母離婚對孩子身心造成的不良影響,彌補對孩子造成的情感傷害,有利於促進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探望權涉及人身,當事人約定放棄對孩子的探視權應屬無效約定,並且此約定與《民法典》的規定也是相違背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