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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房 | 婚後增值部分怎麼分割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3.32W)

對於按揭房屋由於房價升值所產生的利益,法律上稱為孳息,它的歸屬如何確定,首先,明確該房屋的歸屬問題。
如果該按揭房屋為一的個人財產,那麼房屋產生的孳息當然應歸一方所有。
因為在離婚時,作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無權請求分割該房屋,對該房屋由於市場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無權請求分割。
其次,如果該按揭房屋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則房屋增值所產生的孳息自然應歸雙方共有,在離婚時,作為配偶的另一方當然有權請求享有房屋增值所產生的孳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購房,婚後增值部分怎麼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