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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離婚增值部分要分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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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離婚增值部分要分割嗎?

一、婚前買房離婚增值部分要分割嗎?

婚前買房離婚增值部分是不需要進行分割的。對於婚前房產,若屬於夫妻一方婚前所購,則屬於法定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前房產)在婚後產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對於婚前房產,若婚前房產是屬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但產權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那麼這房產依照法律依據是隻屬於一方的;若婚前房產是屬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產權證上也寫了夫妻兩人的名字,那這婚前房產就可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來對待,對於房產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若是涉及到了離婚財產分配,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婚前房產及房產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可以進行分配的。

二、離婚時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1、孩子的撫養權和探望權

無論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這部分內容都是重頭戲,大部分父母“搶”孩子的撫養權,遺憾的是也有一些父母“推”孩子的撫養權,無論是哪一種,都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支援。

這部分法律規定主要包括《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之規定。

父母與孩子的相處具有私密性,如果證明己方更有利於撫養子女應提供符合情理和法律的有利證據。當然,有條件的話,建議父母可以考慮協商“輪流撫養子女”。

2、財產分割與債務負擔

婚姻多源於情,多了於錢。很多夫妻面臨離婚邊緣時,不但沒有了任何感情,反而有很多對彼此的恨,在面臨離婚時,又習慣性的把這種恨轉化為多分割財產、少負擔債務。

這部分是離婚案件中的重中之重,原則是區分出財產和債務範圍、財產是共同的還是單獨的、債務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真實的債務是共同的還是單獨的。最重要的是收集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

在當代的社會,很多人婚前購買房屋,婚前所購買的房屋是屬於個人擁有的家產,並不能夠因為結婚而使其變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之後所獲得的一些增值部分也是屬於個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