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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 | 有過錯的一方需要少分財產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53W)

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並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若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不禁止和干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有過錯的一方需要少分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