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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有過錯方如何分配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3.23W)

一、夫妻離婚時有過錯方如何分配財產?

夫妻離婚時有過錯方如何分配財產

過錯方一般會少分財產,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相關規定,在訴訟離婚中,分割財產時會優先照顧無過錯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離婚財產分割糾紛案的審理時間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起訴離婚分割財產的訴訟費是多少?

1、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為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5%交納。

2、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四、夫妻財產的分割原則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權。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表現為雙方均有對共同財產的使用、處分權利,在離婚時雙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因為女方在實際生活中收入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財產。當然權利的平等並不意味著份額的平均。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同時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2)保護子女、女方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4)有利於當事人的生產、生活原則。

對於夫妻雙方來講,就算對方有過錯行為,可如果自己不能向人民法院提供相關的證據,在夫妻雙方的收入能力都相同的情況下,共有財產均等分割的可能性就非常大,除非有一方試圖轉移或隱藏共同財產,這樣也會少分共同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