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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房子給孩子母親有居住權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9.28K)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離婚後房屋屬於子女父親所有,子女的母親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是有居住權的,但是一般不超過兩年。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 第十四條 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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