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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有什麼好處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7.14K)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是解決婚姻糾紛、財產糾紛的可靠法律依據。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有什麼好處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夫妻財產越來越多,加之現代社會離婚率的上升,夫妻之間為經濟問題鬧矛盾、法庭上夫妻雙方爭奪財產的事情常有發生。為了避免以後不必要的糾纏,減少舉證的麻煩,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一種理性的選擇方式。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有利於穩定家庭關係、財產關係。在現代多元化的婚姻關係中,夫妻財產來源越來越多樣化,財產關係越來越動態化,使得夫妻財產更難界定。新婚姻法雖然對夫妻共有財產和夫妻個人特有財產的範圍作出了明確規定,但在實踐中,發生糾紛時,往往因一方的惡意行為致使另一方舉不出應有的證據,導致個人財產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被視為個人財產。倘若在夫妻雙方感情很好的時候,事先做好財產界定,對夫妻財產進行約定並對該協議進行公證,反而會更加保障夫妻之間的感情。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可以保護再婚者的合法權益,為再婚掃除障礙,有利於社會穩定。再婚者首先面臨的問題是家庭的財產問題,擔心自己積攢了大半輩子的財產被對方所侵佔。另外,夫妻一方擔心另一方去世後的財產繼承問題,也為了保障各自子女的合法權益。解決這類矛盾的最好辦法就是夫妻對財產約定,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就如為自己的婚姻買一份家庭保險。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