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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約定協議有效嗎?

財產分割 閱讀(1.36W)

一、夫妻共同財產約定協議有效嗎?

夫妻共同財產約定協議有效嗎?

夫妻財產約定生效後會產生對內和對外兩種效力。

1、對內效力

夫妻財產協議一旦生效,在夫妻之間及其繼承人之間發生財產約定的物權效力,婚姻當事人雙方均受此約定約束。夫妻雙方都必須依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對外效力

在夫妻財產約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該夫妻財產約定的,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該夫妻財產約定的,該財產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債務不是自己欠的、夫妻之間有財產約定為由不承擔該債務,夫妻中未借貸一方只要不能證明作為債權人的第三人知道該財產約定的,均必須以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先行清償,清償後,夫妻中不負債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償。值得提醒注意的是:夫妻財產約定的前提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雙方還沒登記結婚或者婚姻關係被確認無效,這種財產約定不產生法律效力;夫妻財產約定應採用書面形式,如採用口頭形式及其他形式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的標準格式

1、首部要寫明當事人的個人資訊,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

2、正文要寫明想進行約定的婚前、婚後財產的範圍、名稱、數量、種類等,並對上述財產的歸屬及使用作出約定。同時也可以約定婚前財產婚後處分產生的收益如何分割。

3、最後,在落款處,男女雙方需簽字認可,並寫上簽訂協議的時間。

實踐中,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先空著,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的面前簽字確認。

三、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的生效的要件

1、約定雙方必須是要建立或者已經建立合法婚姻關係的當事人,雙方必須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協議必須由婚姻當事人親自訂立,不能由他人代理。

2、夫妻雙方必須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協商,對婚前財產或者婚姻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進行約定。協議的內容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約定的內容限於夫妻所享有的財產權利範圍,必須符合法律原則和社會公共道德。

4、約定要明確,明確具體的財產內容、財產處所、財產歸屬等。

5、雖訂立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但未締結婚姻或者婚姻被宣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當事人的夫妻身份未得到法律的認可,該協議未生效或者無效。

已經組建了家庭的男女雙方,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可以協商擬定一份財產協議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該協議一旦生效,那麼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是否對第三人有效,需要結合實際情形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