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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時間在我國是怎樣規定的呢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02W)

協商離婚的,在離婚前隨時都可以進行分割。如果是訴訟離婚,雙方達不成協議的,需要等待法院判決。
此外,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准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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