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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離婚時如何分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19W)

1、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屬於婚前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後用婚後共同財產償還的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後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
2、婚後建造的屬於共同財產,一般是均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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