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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以上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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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以上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懲罰

1、入職第2個月開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懲罰是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除去已支付的一倍工資,再支付一倍;

  2、你可以要求補繳社會保險;如果以未繳納社會保險提出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