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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與轉包的法律後果

轉包分包糾紛 閱讀(2.03W)

承包人轉包專案或將中標專案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專案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掛靠的法律後果有:
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
被掛靠企業對建設工程質量承擔連帶責任、吊銷資質證書等;
被掛靠方與掛靠方雙方均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建築法》第二十四條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一併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檢索報告。

掛靠與轉包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