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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的義務有哪一些

轉包分包糾紛 閱讀(1.26W)

發包人的義務:
1、遵守法律。發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並保證承包人免於承擔因發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2、發出開工通知。發包人應委託監理人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
3、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以及施工場地內地下管線和地下設施等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4、協助承包人辦理證件和批件。
5、發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組織設計單位向承包人進行設計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7、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8、其他義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發包人的義務有哪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