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概念及型別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是指建設工程發包人單方面闡述自己的招標條件和具體要求,向多數特定或不特定的勘查單位、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等承包人發出邀約邀請,被邀請人向發包人發出邀約,進而由發包人從中擇優選出交易物件並作出承諾的行為。
根據邀請方式和被邀請人是否特定,將之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的招標行為。
邀請招標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的招標行為。採用此種方式招標的,發標人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二、如何確定招標專案範圍
(一)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範圍
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進行“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專案”、“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專案”和“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
1、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專案的範圍包括:
(1)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專案;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專案;
(3)郵政、電信樞紐、通訊、資訊網路等郵電通訊專案
(4)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專案;
(5)道路、橋樑、地鐵和輕軌交通、汙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專案;
(6)生態環境保護專案;
(7)其他基礎設施專案。
2、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專案的範圍包括:
(1)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專案;
(2)科技、教育、文化等專案;
(3)體育、旅遊等專案;
(4)衛生、社會福利等專案;
(5)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業專案。
3、使用國有資金投資專案的範圍包括:
(1)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專案;
(2)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專案;
(3)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專案。
4、國家融資專案的範圍包括:
(1)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專案;
(2)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專案;
(3)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專案;
(4)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專案;
(5)國家特許的融資專案。
5、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專案的範圍包括:
(1)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專案;
(2)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專案;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專案。
前文述及工程建設專案,包括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裝置、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專案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其中,
(1)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
(2)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專案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專案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二)可以不招標的專案範圍
建設專案的勘察、設計,採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築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專案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不進行招標。
三、招標投標應遵循的原則
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四、釋出招標公告
1、釋出招標公告時間。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檔案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自招標檔案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
2、公告發布方式。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介釋出。
3、公告內容。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專案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履約保證金的數額、繳納和退還方式以及獲取招標檔案的辦法等事項。
五、投標
1、對投標人主體資格的要求。
(1)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2)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但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檔案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向中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投標時間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檔案送達投標地點。
3、投標方式
投標人按統一格式密封送達或郵寄到投標地點。中標人對郵寄投標方式有特別要求的,從其規定。
4、禁止性行為
招標投標過程中,投標人(包括招標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之一:
(1)串標。招標人與投標人或投標人之間互相串通投標報價;
(2)賄標,即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3)低於成本價競標;
(4)騙標,即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招標。
六、開標、評標
1、組成評標委員會
(1)評標委員會人員構成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2)評委產生方式
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一般招標專案可以採取隨機抽取方式,特殊招標專案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
2、開標時間和地點
開標時間應當在招標檔案確定的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
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檔案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3、評標標準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檔案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2)能夠滿足招標檔案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若不符合前述條件或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七、釋出中標通知、簽訂書面合同
1、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2、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
八、報告備案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九、中標無效情形
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標結果無效:
1、中標通知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
2、招標代理機構違反保密義務或者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3、招標人有洩露應當保密情況行為的;
4、投標人互相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
5、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6、違法進行實質性內容談判的;
7、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就行招標的專案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的。
控制好成本,用最低的承包價格換取最高的工程質量,這是每個專案所追求的。工程招投標在生活中隨處可見,只有大家真正瞭解了工程招投標程式,遵守招投標程式的原則及其使用範圍,才能通過利用工程招投標程式更好的為自己服務以實現低成本高質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