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代理合同>合同代理>

電力工程裝置招標程式及招標檔案

合同代理 閱讀(5.85K)

電力工程裝置招標程式及招標檔案

電力工程裝置招標程式及招標檔案

第i部分總則

1.0.1為了進一步規範電力工程裝置招投標工作,貫徹專案法人責任制,維護電力工程裝置市場秩序,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電力工程裝置招投標順利有序地進行,保證電力工程裝置質量和投資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將制定本規範。

1.0.2本規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工業部有關規定製定。

1.0.3招投標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科學、嚴謹的原則並考慮可操作性。

1.0.4本規範適用於國家電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資、管理的基建、技改電力工程專案(包括電廠和輸變電工程)50萬元(指令同估價,下同)以上裝置和裝置性材料的公開性招標和邀請招標。水電工程和非國家電力公司投資、管理的專案可參照執行

凡在國內採購裝置,包括經批准利用外資和外匯採購國內裝置以及允許進口的單項裝置的採購,均按本規範執行。

1.0.5電力工業部對所有電力工程裝置招標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主機裝置的招標和合同生效須報電力工業部批准,招標活動及有關檔案須報電力工業部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