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工程招投標糾紛>

廢標後多久可以釋出二次公告?

工程招投標糾紛 閱讀(1.76W)
廢標後多久可以釋出二次公告?
律師解析:廢標後第二天就可以釋出公告。
廢標是指政府採購中出現報名參加或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存在影響採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投標報價均超過預算、因重大變故採購任務取消的情形時,招標採購單位作出來的全部投標無效的處理。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七條
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專案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