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主要限制國有資本招標採購):
一是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二是專案技術複雜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三是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專案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的。
2、非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專案,由招標人自主決定採用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社會資本自身具備自主決定的權利,一般企業都會有自己的相關規定)。
工程建設專案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專案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專案,其貨物採購應當公開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一)貨物技術複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三)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擬公開招標的節資相比,得不償失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國家重點建設專案貨物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批准;地方重點建設專案貨物的邀請招標,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