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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屬於什麼管轄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7.47K)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適用合同地域管轄而非專屬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本條是關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轄的程式性規定。明確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不適用專屬管轄,而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適用合同糾紛的一般地域管轄原則管轄。按照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應當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屬於什麼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