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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由誰備案?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3.24W)

一、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由誰備案?

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由誰備案?

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由建設單位或者中標人來進行辦理,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三十一條 實行監理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託監理合同。

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工程的需要,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也可以委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招標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檔案的辦法。

資格預審檔案一般應當包括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以及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出的專案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經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檔案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可以由招標人從中選擇不少於7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第十七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工程的特點和需要,自行或者委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檔案。招標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須知,包括工程概況,招標範圍,資格審查條件,工程資金來源或者落實情況,標段劃分,工期要求,質量標準,現場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標檔案編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有效期,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的方法和標準等;

(二)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檔案;

(三)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

(四)投標函的格式及附錄;

(五)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六)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對於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施工合同的相關內容來進行處理的,不同的合同內容所認定的備案情況是不同的,特別是對於備案的具體事項,也需要基於實際的涉案情況來進行處理,避免造成無法備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