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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備案是施工單位還是發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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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合同備案是施工單位辦理還是建設單位辦理?

施工合同備案是施工單位還是發包單位?

施工合同備案是由建設單位辦理的。

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

建設部第89號令,即《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各級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還要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進行全面監督。

施工許可證由建設單位辦理,但是辦理施工許可證之前有許多手續要辦。施工承包中標通知書和承包合同備案,監理中標通知書和監理合同備案,然後是質監、安監,最後是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配合的。

二、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合同主體應適格。對通過市場跟蹤所選擇的合同當事人,應核查其資質證書、企業資信、註冊資本等工商登記資訊,並核查其使用的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及驗明其是否具有主體資質、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2.合同內容應公平合法。合同檔案內不得存在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將導致合同無效或者合同內部分相關條款的無效。

3.合同用辭應規範。合同用辭應表述準確,同樣用辭的涵義應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產生誤解或歧義的表述。

4.合同形式應與合同內容相符。

5.合理限制三方協議、債權轉讓協議在分包合同中的應用。建設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發包人選定指定分包人、由總承包人與指定分包人簽訂相關分包合同、並由發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給指定分包人的情況。

6.重視黑白合同。

綜上所述,施工合同就是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通常情況下施工合同的備案登記是由建築單位或者中標人申報辦理,簽訂之後按照法律有關規定在限定的期限內將合同相關資料送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