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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程款糾紛怎麼辦?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8.47K)

一、發生工程款糾紛怎麼辦?

發生工程款糾紛怎麼辦?

發生工程款糾紛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由雙方自行協商處理。

2、依法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

3、如果簽有仲裁協議的,則應向相應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經濟訴訟的主體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在經濟訴訟中,它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並履行相應的職責。作為案件的審判者,人民法院在經濟訴訟中既是訴訟的參加者,也是訴訟的組織者和指揮者,法律賦予人民法院審判權,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方式進行活動,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所以,人民法院在經濟訴訟中處於主導地位,對經濟糾紛案件的解決起著決定性作用。

2、訴訟當事人

經濟訴訟的當事人,是指因經濟權益發生糾紛,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與案件審理結果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當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經濟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經濟權益爭議,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引起訴訟程式發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訴稱侵害了原告合法經濟權益或與原告發生經濟權益爭議而被人民法院通知應訴的人。

第三人,是指對原告和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即原、被告所爭議的經濟實體權利,具有獨立的請求權,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參加到訴訟中來的人。第三人可分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兩種。當事人作為經濟訴訟的主體,其訴訟行為對經濟訴訟有重大影響。

3、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是指根據訴訟代理權,以被代理的當事人的名義進行經濟訴訟的人。

訴訟代理人蔘加訴訟,是為了維護被代理的當事人的利益。訴訟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範圍內所為的訴訟行為,視為當事人的行為,對被代理的當事人發生法律效力

4、其他訴訟參與人

其他訴訟參與人是指除上述人員以外其他參與訴訟活動的人。包括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等。它們雖以自己的名義參與訴訟,但與案件沒有直接利害關係,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只是根據案件審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訴訟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完成審判活動。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工程款糾紛的具體認定情況,一方面是需要嚴格基本地上述法律中規定不同情況來進行認定的,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據工程款的支付矛盾事項來進行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